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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棠依旧

 

朝闻道,夕死可矣.

文章

读《序》之后感
近两个月来,一直在读杜预的《春秋左传集解序》及孔颖达为序所作的疏。

所谓的“一直在读”,并非是很用功地苦读,而是指没有在读别的书,除了《追忆似水年华》以外。因为新房子的牵涉,妈妈的生病住院,还有伙伴们的相约玩牌,这诸多理由把我包裹起来,忙,累。其实只有自己内心明白,这些不过是借口。

这则序言及疏实在难读,又找不到可以帮忙的资料。本来古文功底差,以往凡是难懂的段落,总能信手拈来译文及注解,而这次我无论如何搜索,仍不能如愿。因此,只有靠自己一字一句去琢磨,去体会。时间一久,如此坚硬的东西磨得我信心尽失。于是,拿起来又放下,放下重又拾起,真真有食之无味、弃之可惜的无奈感觉。

前两天,我对先生聊起这两个月的读书经历,他说:这么辛苦就不要读了,再说,即便读懂了又如何?一听这话,心头果然就放松了。是啊,大多数人可能都没有读过它,照样不是过得很好吗?可一旦心静下来,还是止不住想拿起它。没有目的,没有理由,只是想读,喜欢读,在阅读、品味中有一种愉悦的快感,或为文字,或为思想。

无论是杜预还是孔颖达,他们对《春秋》、《左传》的认知,已经达到了精通的境界。他们对二者的注解及疏,前后联贯,由一件事说开去,博证旁引,融会贯通,使《春秋》与《左传》、《春秋》、《左传》与那个时代完全达到了浑然一体的境地。我想,穷其一生能如此,就算万幸了。

通过阅读这则《序》,我终于明白了孔夫子所说的“不愤不咎,不悱不发。举一隅不以三隅反,则不复也”的真正含义。当我苦苦探究《春秋》的“微言大义”而不得时,阅读这部书,眼前突然别开洞面,其中的幽径通深,更使我仰之弥高,钻之弥坚。

- 作者: shk 2008年09月26日, 星期五 16:53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《序》(七)为麟而作 获麟绝笔

以下分析探究孔子修《春秋》的目的及起始点。

《春秋左传·哀公十四年》(即公元前481年),经曰:十有四年春,西狞获麟;传曰:十四年春,西狞于大野,叔孙氏之车子鉏商获麟,以为不祥,以赐虞人。仲尼观之,曰:麟也。然后取之。

“麟”即麒麟,它与“凤”及龟、龙、虎,据说是“神灵之鸟兽,王者之嘉瑞也”。杜预认为,“时无明王出而遇获, 仲尼伤周道之不兴,感嘉瑞之无应,故因《鲁春秋》而修中兴之教。绝笔於‘获麟’之一句者,所感而起,固所以为终也。”

春秋末期,礼崩乐坏,社会混乱。在此衰乱之世,麟的出现并非合其时。“上无明主,是虚其应也。为人所获,是失其归也。”孔夫子由此联想到毕生所推崇的文王之道,始终得不到实现,“文王既没,文不在兹乎?”不禁伤时之政,“凤鸟不至,河不出图,吾已矣夫”;但他又不甘心就此罢休,并因“获麟”所感,“既知道屈当时,欲使功被来世,由是所以作《春秋》。”

既然弄明白了孔子修《春秋》的终年,那么,它的开端又是如何的呢?

杜预认为:周平王,东周之始王也。隐公,让国之贤君也。考乎其时则相接,言乎其位则列国,本乎其始则周公之祚胤也。若平王能祈天永命,绍开中兴;隐公能弘宣祖业,光启王室,则西周之美可录,文武之迹不队。是故因其历数,附其行事,采周之旧,以会成王义。垂法将来。

而下面这段孔颖达先生的逐句分析,更是透彻精辟:

“周平王,东周之始王也。”迁居洛邑,平王为首,是始王也。“隐公,让国之贤君也”,於第当立,委位让桓,是贤君也。“考乎其时则相接”,隐公,之初当平王之末,是相接也。“言乎其位则列国”,其爵为侯,其土则广,是大国也。“本乎其始,则周公之祚胤也”,鲁承周公之后,是其福祚之胤也。若使平王能抚养下民,求天长命,绍先王之烈,开中兴之功;隐公能大宣圣祖之业,光启周王之室,君臣同心,照临天下,如是则西周之美,犹或可寻,文武之迹,不坠於地。而平王、隐公居得致之地,有得致之资,而竟不能然,只为无法故也。仲尼愍其如是,为之作法,其意言若能用我道,岂致此乎?是故因其年月之历数,附其时人之行事,采周公之旧典,以会合成一王之大义,虽前事已往,不可复追,冀得垂法将来,使后人放习。以是之故,作此春秋》。

故知孔子为什么修《春秋》,及如何修《春秋》,其意深也!

- 作者: shk 2008年09月26日, 星期五 15:17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越级上 访

自古以来,越级上 访就是各级官僚最为头疼的一大难题。之所以出现越级上 访,在很大程度上,是当地官民勾结,或官官相卫,老百姓有冤无处申诉。

《神探狄仁杰》第三部的“邗沟案”中说,永徽律明文规制:越级上 访上诉者,有罪,要被鞭笞四十,但得实不坐。也就是说,老百姓有冤情必须逐级上诉,一旦越级上 访,上诉者就会被施以酷刑,但是,如果调查后所诉是实情,就不再追究上诉者的责任。

一千多年后的今天,越级上 访这一现象依然存在。与过去不同的是,现在的越级者不再受惩罚,而是追究当地领导者的责任,无论所告是否实情。尤其是两个奥运会期间,一旦出现上述情形,一把手就地免职,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。各级政府的官僚们战战兢兢。

讲个笑话。某城中村的村民们与村委、办事处起了争执,事由似乎是村民们强词夺理,双方多次交涉协调,均无结果。村民们打算到市政府上 访,办事处的领导知道后,马上对村民代表说:你们上法院起诉,告我们吧。村民代表说:我们手里没有证据。领导说:我们帮你们搜集证据。村民说:律师费太高,我们请不起。领导说:我们帮你们请律师……

现在,省里关于上 访工作有了新举措,就是各乡(办)都设有信访办公室,每天都有领导带班接待信访人员,力争使信访工作落到实处。如果这一举措效果显著,可能还在全国推广。

注:上和访这两个字排在一起无法显示,可能是政治敏感字眼;于是,我把它们换成了拼音shangfang。后来,我大脑一闪,如果在两个字中间加一个字符,该成了吧,可在操作时,不知加什么好,干脆什么也不加,这样岂不更好?!呵呵,看我多么聪明~

- 作者: shk 2008年09月24日, 星期三 19:47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《序》(六)为左传作注之本意

关于传与经的有关问题盘清理顺了之后,杜预开始自述作注之本意。

一、首先申明此注异于先儒的传文。

孔子修《春秋》,后儒为其作传释经的文人不尽其数,但其所论不尽相同。杜以为,“丘明与圣同时,为经作传,经有他义,无容不尽,故传修丘明之传以释经也”。这也就是杜以《左传》为版本,读经、释经、集解经的根本宗旨。其它先儒之传注,仅作参考。

在这里,杜预先生认为,“《春秋》虽以一字为褒贬,但义则待传而后晓。”它和《易经》中的八卦之爻不同,一爻变,其情全变。而经一字之差异,本身不能独显其大义,只有通过语词解释,才能传达其大义。“故当依传以为断。”

二、其次,交待了《经传集解》、《释例》之含义。

“分经之年,与传之年相附,比其义类,各随而解之,名曰《经传集解》。”因经、传异处,阅读不便,故杜分年相附,聚集而解之。

“又别集诸例及地名、谱第、历数,相与为部,凡四十部,十五卷,皆显其异同,从而释之,名曰《释例》。”因为没有读到杜先生的《释例》,所以对这一词语的意义比较含糊。词典中,释例的意思是阐释他人或自己著作内容的凡例,并用杜预的上面那句话来注释“释例”,其含义时而清晰,时而模糊,难以述说。

- 作者: shk 2008年09月19日, 星期五 16:26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喜得经典

先生购了一套国学经典,共四十余种(后附书单),中州古籍出版社,包装精致。其中有几本我比较喜欢,比如:荀子、战国策、世说新语、古文观止等,盼望已久,欢欣不已。

节食,运动,学做美食,读《追忆似水年华》和《左传集解》,这几项是我目前的主要生活内容。

附书单:

周易/论语/孟子/荀子/近思录/传习录/老子/庄子/墨子/韩非子/金刚经/六祖坛经/孙子兵法/孙膑兵法/三十六计/六韬/鬼谷子/长短经/战国策/人物志/贞观政要/菜根潭/呻吟语/幽梦影/小窗幽记/百喻经/郁离子/世说新语/舌华录/娑罗馆清言/颜氏家训/诗经/楚辞/唐诗三百首/宋词三百首/元曲三百首/古文观止/文心雕龙/人间词话/山海经/笑林文记

- 作者: shk 2008年09月18日, 星期四 19:27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妈生病住院

前几天妈妈生病,和弟心急火燎的赶到县城医院,站在病床旁,看到妈疼痛难忍的神色,心痛如绞。

妈这次得的是胆囊炎。之前在家,时时有疼痛感,医生按胃病给下药,好象还在医院做了胃镜。结果用了几天药之后,9日晚上突然疼痛加重,一整夜未合眼。第二天一大早赶到县城医院,全身检查,发现妈好象有糖尿病、胆结石,但主治医生一直不敢下结论,于是,做CT,请专家会诊,最后确定为胆囊炎、脂肪肝。从第三天开始,妈的精神才开始好转,稍微能进些食。

妈的体质一向很好,很少得病,偶尔的头疼脑热,对她来说,根本不算个病,这次例外。晚上,我和嫂陪妈在病房聊天,妈说:“没有想到得病这么难受,以后真的要多注意身体了。健康才是最重要的。”妈已是60多岁的人,可她始终不听家人的劝说,这几年东奔西走,做她喜欢做的事情。按说,人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,是一种幸福,但凡事不能超越年龄、身体的极限。一场病让妈似乎开了窍。当我教嫂子做几个瑜珈动作活动筋骨时,谁知妈竟有了兴趣,很吃力地跟着做。妈就是这样的人,勇敢、坚强,喜欢接受新事物。

妈一共住了四天院,现在家吃药静养。希望她老人家早已康复!

- 作者: shk 2008年09月16日, 星期二 17:14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《序》(五)传释经之三例

  传释经之三体:发凡正例、新意变例、归趣非例。根据旧史书的体例来修订的称“发凡正例”,结合旧体例而加以变化的称“新意变例”,《春秋》里只记事,《左传》里说明意义, 但不说明体例, 称“归趣(旨趣)非例”。

一、五十凡例

1、凡诸侯同盟,於是称名,故薨则赴以名,告终称嗣也,以继好息民,谓之礼经(隐公七年)——丧葬类

2、凡雨自三日以往为霖,平地尺为大雪.隐公九年——灾异类

3、凡诸侯有命,告则书,不然则否.师出臧否亦如之.虽及灭国,灭不告败,胜不告克,不书于策.隐公十一年——从告而书类

4、凡平原出水为大水.桓公元年——灾异类

5、凡公行告于宗庙,反行饮至,舍爵策勋焉,礼也.特相会,往来称地,让事也,自参以上,则往称地,来称会,成事也.桓公二年——朝聘会盟类

6、凡公女嫁于敌国,姊妹则上卿送之,以礼於先君,公子则下卿送之;於大国,虽公子亦上卿送之;於天子,则诸卿皆行,公不自送;於小国,则上大夫送之.桓公三年——婚姻类

7、凡祀,起蛰而郊,龙见而雩,始谷而尝,闭蛰而烝,过则书.桓公五年——祭祀类

8、凡诸侯之女行,唯王后书.桓公九年——婚姻类

9、凡师,一宿为舍,再宿为信,过信为次.庄公三年——军谋军功类

10、凡师,敌未陈,曰败某师,皆陈曰战,大崩曰败绩,得隽曰克,覆而败之曰取某师,京师败曰王师败绩于某.庄公十一年——军谋军功类

11、凡天灾有币无牲,非日月眚不鼓.庄公二十五年——灾异类

12、凡诸侯之女归宁曰来,出曰来归.夫人归宁曰如某,出曰归于某.庄公二十七年——婚姻类

13、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,无曰邑;邑曰筑,都曰城.庄公二十八年——土功类

14、凡马日中而出,日中而入.庄公二十九年——畜类

15、凡师,有钟鼓曰伐,无曰侵,轻曰袭.庄公二十九年——军谋军功类

16、凡物不为灾不书.庄公二十九年——灾异类

17、凡土功龙见而毕务,戒事也,火见而致用,水昏正而裁,日至而毕.庄公二十九年——土功类

18、凡诸侯有四夷之功,则献于王,王以警于夷.中国则否,诸侯不相遗俘.庄公三十一年——军谋军功类

19、凡侯伯救患,分灾,讨罪,礼也.僖公元年——侯伯职责类

20、凡诸侯薨于朝会加一等,死王事加二等.於是有以衮敛.僖公四年——丧葬类

21、凡分,至,启,闭,必书云物,为备故也.僖公五年——云物类

22、凡夫人不薨於寝,不殡于庙,不赴于同,不祔于姑,则弗致也.僖公八年——丧葬类

23、凡在丧,王曰小童,公侯曰子.僖公九年——丧葬类

24、凡启塞从时.僖公二十年——土功类 

25、凡诸侯同盟,死则赴以名,礼也.赴以名则亦书之,不然则否,辟不敏也.僖公二十三年——丧葬类

26、凡师能左右之曰以.僖公二十六年——军谋军功类

27、凡君薨,卒哭而祔,祔而作主,特祀於主,烝尝禘于庙.僖公三十三年——丧葬类

28、凡君即位,卿出并聘,践修旧好,要结外援,好事邻国,以卫社稷,忠,信,卑让之道也.忠,德之正也;信,德之固也;卑让,德之基也.文公元年——朝聘会盟类

29、凡君即位,好舅甥,修昏姻,娶元妃,以奉粢盛,孝也.孝,礼之始也.文公二年——婚姻类

30、凡民逃其上曰溃,在上曰逃.文公三年——出入逃奔类

31、凡会诸侯,不书所会,后也.后至不书其国,辟不敏也.文公七年——朝聘会盟类

32、凡崩薨,不赴则不书;祸福不告,亦不书.文公十四年——从告而书类

33、凡胜国曰灭之,获大城焉曰入之.文公十五年——军谋军功类

34、凡诸侯会,公不与不书,讳君恶也,与而不书,后也.文公十五年——朝聘会盟类

35、凡弑君,称君,君无道也;称臣,臣之罪也.宣公四年——弑君类

36、凡师出,与谋曰及,不与谋曰会.宣公七年——军谋军功类

37、凡诸侯之大夫违,告於诸侯曰:某氏之守臣某,失守宗庙,敢告,所有玉帛之使者则告,不然则否.宣公十年——出入逃奔类

38、凡火,人火曰火,天火曰灾.宣公十六年——灾异类

39、凡太子之母弟,公在曰公子;不在曰弟.宣公十七年——氏族类

40、凡称弟皆母弟也.宣公十七年——氏族类

41、凡自虐其君曰弑,自外曰戕.宣公十八年——弑君类

42、凡诸侯嫁女,同姓媵之,异姓则否.成公八年——婚姻类

43、凡自周无出,周公自出故也.成公十二年——出入逃奔类

44、凡君不道於其民,诸侯讨而执之,则曰:某人执某侯.不然则否.成公十五年——军谋军功类

45、凡去其国,国逆而立之曰“入”,复其位曰“复归”,诸侯纳之曰“归”, 以恶曰“复入”.成公十八年出入——逃奔类

46、凡诸侯即位,小国朝之,大国聘焉,以继好结信,谋事补阙,礼之大者也.襄公元年——朝聘会盟类

47、凡诸侯之丧,异姓临於外,同姓於宗庙,同宗於祖庙,同族於祢庙.襄公十二年——丧葬类

48、凡书取,言易也;用大师焉曰灭,弗地曰入.襄公十三年——军谋军功类

49、凡克邑不用师徒曰取.昭公四年——军谋军功类

50、凡获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获.定公九年——得获类

二、新意变例

其微显阐幽,裁成义类者,皆据旧例而发义,指行事以正褒贬。诸称“书”、“不书”、“先书”、“故书”、“不言”、“不称”、“书曰”之类,皆所以起新旧,发大义,谓之变例。

称“书”者,若文二年“书士縠,堪其事”;襄二十七年“书先晋,晋有信”,如此之类是也。

“不书”者,若隐元年春“正月,不书即位,摄也”;“邾子克,未王命,故不书爵”,如此之类是也。

“先书”者,若桓二年“君子以督为有无君之心,故先书弑其君”;僖二年,虞师晋师“灭下阳,先书虞,贿故也”,如此之类是也。

“故书”者,隐三年,“壬戌,平王崩,赴以庚戌,故书之”;成八年“杞叔姬卒,来归自杞,故书”,如此之类是也。

“不言”者,若隐元年“郑伯克段于鄢。不言出奔,难之也”;庄十八年“公追戎于济西。不言其来,讳之也”,如此之类是也。

“不称”者,若僖元年“不称即位,公出故也”;庄元年“不称姜氏,绝不为亲”,如此之类是也。

“书曰”者,若隐元年“书曰郑伯克段于鄢”,隐四年‘书曰卫人立晋’,众也”,如此之类是也。

另:

追书:襄元年“围宋彭城。非宋地,追书也”;

称:隐元年“称郑伯,讥失教也”;

言:昭三十一年“公在乾侯。言不能外内也”。

 “先书”、“故书”既是新意,则“追书”亦是新意;“书”与“不书”俱是新,则“称”与“不称”、“言”与“不言”亦俱是新意,岂得“不言”、“不称”独为新意,“言”也“称”也便即非乎?《释例•终篇》云“诸杂称二百八十有五”,止有其数,不言其目,就文而数,又复参差。窃谓“追书”也,“言”也,“称”也,亦是新意。序不言者,盖诸类之中足以包之故也。

三、归趣(旨趣)非例

《春秋》里只记事,《左传》里说明意义, 但不说明体例, 称“归趣(旨趣)非例”。也就是说,除周公之“正例”、孔子之“变例”之外,《左传》的大部分传文只不过是直述史实之原委,直接表达是非褒贬,无例可循,故日“非例”。

- 作者: shk 2008年09月16日, 星期二 08:14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《序》(四)左丘明作传释经

左丘明何许人也?《汉书·艺文志》上说:左丘明,鲁史也。

“左丘明受经于仲尼。”孔先生以为,“丘明为经作传,故言受经于仲尼,未必面亲授受使之作传也。”这句话受益也。假若让我理解,一定会误认为左丘明是孔子的弟子。

成语“优柔餍饫”就是出自这篇序。杜预赞美左丘明为《春秋》作传,深谙孔子修《春秋》之义,“身为国史,躬览载籍,必广记而备言之。其文缓,其旨远,将令学者原始要终,寻其枝叶,究其所穷。优而柔之,使自求之,餍而饫之,使自趋之。若江海之浸,膏泽之润,涣然冰释,怡然理顺,然后为得也。”

那么,《左传》是如何释《春秋》经的呢?

一、传释经之内容

1、传先经为文,以始后经之事。如:隐公元年,不书隐公即位,先发仲子归于我;

2、传后经为文,以终前经之义。如:昭公二十二年,王室乱,定八年,乃言刘子伐盂以定王室。

3、传依经之言,以辩此经之理(依经者,经有其事,传辩其由)。如:隐公不书即位,而求好于邾,故为蔑之盟。

4、错经为文,以合此经之异(错经者,有地有两名,经传互举)。如:经“侵”传“伐”,于文虽异,于理则合。

5、有经无传(例之所重)。如:桓元年,经“秋,大水”。传“凡平原出水为大水”。庄七年,“秋,大水”,而传不再复发。

6、无经有传(躬览载籍,所见者博,以义有所取,必广记而备言之)。

二、传释经之三体

1、根据旧史书的体例即周公之法,来修订的称“发凡正例”,亦称“凡例”。共有五十种。

2、结合旧体例而加以变化的称“新意变例,共有七种情形。

3、《春秋》里只记事,《左传》里说明意义, 但不说明体例, 称“归趣(旨趣)非例”。

关于“三例”,我查找了许多资料,脑子里始终糊涂不清。看到这则浅显易懂的资料,似乎有所明白。

所谓“正例”,即《左传》解释《春秋》时常用的“凡”字句式,如,“凡诸侯同盟,于是称名”之类。杜预总结出《左传》中这样的句式共五十句,故称之为“五十凡”,是为“正例”,“乃周公所制礼经也”,即周公之垂法;孔子修《春秋》,在继承周公垂法的同时,又有自己的发明,即孔子所表达的是非褒贬,如《左传》中常见的“不书”、“故书”等解经之语,“皆所以起新旧,发大义,谓之变例”,即孔子之“新义”;除此之外,则“其经无义例,因行事而言,则(左)传直言其归趣而已,非例也”。就是说,除周公之“正例”、孔子之“变例”之外,《左传》的大部分传文只不过是直述史实之原委,直接表达是非褒贬,无例可循,故日“非例”。

三、传释经行文之褒贬

1、微而显,文见于此,而起义在彼。

2、志而晦,约言示制,推以知例。

3、婉而成章,曲从义顺,以示大顺。

4、尽而不汙,直书其事,具文见意。

5、惩恶而劝善,求名而亡,欲盖而章。


以上可以看出,传虽然释经,可也有自己的发挥,而且对经的传承有很大的帮助作用。

- 作者: shk 2008年09月9日, 星期二 18:21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《序》(三)周公之志 仲尼明之
关于下面这段话,我认为书中分析得非常细致。即解释了《易·象》、《春秋》所昭示的文王之功、周公之德,又暗喻了鲁史《春秋》是遵从旧典礼经的典范,以此说明了韩宣子的感叹由衷。

~~~韩宣子适鲁,见易象与鲁《春秋》,曰:“周礼尽在鲁矣。吾乃今知周公之德,与周之所以王。”韩子所见,盖周之旧典礼经也。

——《易•象》、《春秋》是文王、周公之所制,故见《春秋》知周公之德,见《易•象》知周之所以王也。文王能制此典,即是身有圣德,圣不空生,必王天下。周室之王,文王之功,故观其书,知周之所以得王天下之由也。文王身处王位,故以王言之。周公不王,故以德属之。人异,故文异。传言观书大史,则所观非一,而独言《易•象》、《鲁春秋》者,韩子主美文王、周公,故特言之。《易•象》,鲁无增改,故不言“鲁易象”。《春秋》虽是周法所记,乃是鲁事,故言“鲁春秋”也。《春秋》、《易•象》,晋应有之,韩子至鲁方乃发叹者,味其义,善其人,以其旧所未悟,故云今始知,示其叹美之深,非是素不见也。

史官所书,必有成法。如隐公十一年,“不告”则“不书于策”,这说明“书于策必有常礼”。也就是说,在孔子修《春秋》之前,史官记载,就有一定的规则。韩宣子所见的鲁《春秋》,是史官完全是遵照周公旧有定制所书,故“韩子所见,盖周之旧典礼经也”。

~~~周德既衰,官失其守。上之人不能使春秋昭明,赴告策书,诸所记注,多违旧章。仲尼因鲁史策书成文,考其真伪,而志其典礼。上以遵周公之遗制,下以明将来之法。其教之所存,文之所害,则刊而正之,以示劝诫,其余则皆即用旧史。史有文质,辞有详略,不必改也。故传曰:“其善志。”又曰:“非圣人,孰能修之。”盖周公之志,仲尼从而明之。

“周德既衰,官失其守”,这句话震耳欲聩,发人深省。既然周公之垂法典策具存,为何还要说孔子修《春秋》,“笔则笔”、“削则削”,这是因为“官失其守,褒贬失中,赴告策书,多违法乱纪旧典”造成的。

——周德既衰,邦国无法,群小在位,故官人失其所守也。虽广言众官失职,要其本意是言史官失其所掌也……赴告之中违旧章者,若隐三年,平王以壬戌崩,赴以庚戌;桓五年,陈侯鲍卒,再赴以甲戌己丑;及不同盟者而赴以名,同盟而赴不以名之类是也。策书记注多违旧章者,仲尼既巳修改,不可复知。正以仲尼修之,故知其多违也。

那么,孔子是如何修《春秋》呢?“仲尼因鲁史策书成文,考其真伪,而志其典礼。上以遵周公之遗制,下以明将来之法。其教之所存,文之所害,则刊而正之,以示诫,其余则皆即用旧史。史有文质,辞有详略,不必改也。”孔子修《春秋》,是以鲁史策为主,考其真伪,志其典礼。“真者因之,伪者改之;合典法者褒之,违礼度者贬之”。以达到“上以遵周公之制,使旧典更兴;下以明将来之法,令后世有制治国之法”的目的。至于那些不涉及善恶之类的旧史,不管文辞繁简,多沿记之,不再更改。

——故传曰:“其善志。”又曰:“非圣人,孰能修之。”盖周公之志,仲尼从而明之。

史料中关于孔子修《春秋》的有关记载:

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:孔子在位听讼,文辞有可与人共者,弗独有也。至于为《春秋》,笔则笔,削则削,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。弟子受《春秋》,孔子曰:“后世知丘者以《春秋》,而罪丘者亦以《春秋》。”

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周道衰废,孔子为鲁司寇,诸侯害之,大夫壅之。孔子知言之不用,道之不行也,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,以为天下仪表,贬天子,退诸侯,讨大夫,以达王事而已矣。

《史记·十二诸侯年表序》:自孔子论史记,次《春秋》,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。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各有妄其意,失其真,故具论其语,成《左氏春秋》。

《孟子·离娄下》:晋之《乘》,楚之《檮杌》,鲁之《春秋》,一也;其事则齐桓、晋文,其文则史。孔子曰:“其义则丘窃取之矣。”

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:世衰道微,邪说暴行有作,臣弑其君者有之,子弑其父者有之。孔子惧,作《春秋》……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,周公兼夷狄、驱猛兽而百姓宁,孔子成《春秋》而乱臣贼子惧。

《严氏春秋》引《观周篇》:孔子将脩《春秋》,与左丘明乘如周,观书於周史,归而脩《春秋》之经,丘明为之传,共为表里。

- 作者: shk 2008年09月6日, 星期六 14:56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《序》(二)史官之职
明白了“春秋”之义后,我们来看看书写“春秋”的官吏及其职责范围。

——《周礼》有史官,掌邦国四方之事,达四方之志。诸侯亦各有国史。大事书之于策,小事简牍而已。《孟子》曰:“楚谓之《檮杌》,晋谓之《乘》,而鲁谓之《春秋》,其实一也。”

依照《周礼·春官》的记载,史官有小史、内史、外史之分,他们的分工不同。《周礼·春官·小史职》中说掌邦国之志;《内史职》中说凡四方这事书,内史读之;《外史职》中说掌四方之志,掌达书名于四方。也就是说,小史、内史即主国内,又主四方来告之事,外史则是主本国赴告他国之事。

那么,《春秋》究竟是内史所主,还是外史所主呢?史料中无明确说明。孔先生推测为:“盖天子则内史主之,外史佐之,诸侯盖亦不异。”只是,春秋时许多周礼都已废缺,或不设置内史,策命之事,多是由大史主之,小史佐之。事例如下:

——《左传·襄公三十年》传称郑“使大史命伯石为卿”,是诸侯命臣,大史掌之。诸侯大史当天子内史之职,以诸侯兼官无内史故也。郑公孙黑强与薰隧之盟,使大史书其名,齐大史书崔杼弑其君,晋大史书赵盾弑其君,是知诸侯大史主记事也。南史闻大史尽死,执简以往,明南史是佐大史者,当是小史也。若然,襄二十三年传称“季孙召外史掌恶臣”,言外史,则似有内史矣。必言诸侯无内史者,闵二年传称史华龙滑与礼孔曰“我,大史也”,文十八年传称鲁有“大史克”,哀十四年传称齐有“大史子馀”,诸国皆言大史,安得有内史也?季孙召外史者,盖史官身居在外,季孙从内召之,故曰外史,犹史居在南,谓之南史耳。

这里,还需明白几个关键词语的含义:大事与小事、简与策。

——“大事者,谓君举告庙及邻国赴告,经之所书皆是也。小事者,谓物不为灾及言语文辞,传之所载皆是也。”关于简与牒,许慎《说文》中这样作解:“简,牒也。牍,书版也。”蔡邕《独断》曰:“策者,简也。其制,长二尺,短者半之。其次一长一短,两编下附。”郑玄注《中庸》亦云“策,简也”。由此看来,则简、札、牒、毕,同物而异名。单执一札谓之为简,连编诸简乃名为策,故於文“策”或作“册”,象其编简之形。以其编简为策,故言策者简也……简之所容,一行字耳。牍乃方版,版广於简,可以并容数行。凡为书,字有多有少,一行可尽者,书之於简;数行乃尽者,书之於方;方所不容者,乃书於策。

——大事後虽在策,其初亦记於简。何则?弑君大事,南史欲书崔杼,执简而往,董狐既书赵盾,以示於朝,是执简而示之,非举策以示之,明大事皆先书於简,後乃定之於策也。其有小事,文辞或多,如吕相绝秦,声子说楚,字过数百,非一牍一简所能容者,则於众简牍以次存录也。杜所以知其然者,以隐十一年传例云“灭不告败,胜不告克,不书于策”。明是大事来告,载之策书也。策书不载,丘明得之,明是小事传闻,记於简牍也。以此知仲尼修经皆约策书成文,丘明作传皆博采简牍众记。

“以此知仲尼修经皆约策书成文,丘明作传皆博采简牍众记。”原来如此。过去我一直为《春秋》的原貌而好奇,也为孔子如何修《春秋》及左丘明作传的材料来源而百思不得其解,并在意图中记录了我的问题。读了以上这些文字,我终于解除了诸多困惑。

当然,关于《春秋》只是史书大名,统名,在不同的诸侯国,还有别名。

——《孟子》曰:楚谓之《檮杌》,晋谓之《乘》,而鲁谓之《春秋》,其实一也。

- 作者: shk 2008年09月3日, 星期三 08:15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